电话:0516-6776686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最新资讯

试用期、年休假、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

来源:睢宁e就业 时间:2025-01-13 作者:睢宁e就业 浏览量:

一、用人单位能否以实物的形式支付工资?

不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二、工伤期间单位能少发工资吗?

不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非全日制用工按月支付工资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四、试用期的工资可以随便定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年休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编辑:仝梓琪

审核:彭香港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0516-67766860
8:3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 江苏易就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点支持IPv6网络 苏ICP备2023015002号-1 网安备案号:32032402000510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东升街北侧 EMAIL:18361770997@163.com

ICP经营许可证:(苏)B2-20230497 人力资源证: (苏)人服证字[2023]号第0324000223号

Powered by PHPYun.

关注

用微信扫一扫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