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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睢宁e就业 时间:2025-04-25 作者:睢宁e就业 浏览量:

根据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现在缴了社保费,以后到单位上班,衔接不了就都打水漂了吧?当然不会!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在单位上班,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是合并计算的。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到单位上班,不同制度之间也可以进行转移。

不论是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都可以便捷办理。

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达到基本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工作地。办理转移手续后,您的每一段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合并在一起,之前缴的不会白缴。等到退休时,养老金一分都不会少哦!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1.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2.跨省流动就业的,可按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相关要求与有单位的职工是一样的。

(二)之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1.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制度衔接,将城乡基本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基本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编辑:仝梓琪

审核:彭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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