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招引优惠政策
1.对企业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2.对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睢宁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睢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200元、租房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900元、租房补贴6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600元、租房补贴400元;补贴3年。非睢宁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4.在睢宁企业就业或创业睢宁籍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
5.进入我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在站工作期满1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发放科研补助12万元。对引进或出站后在睢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后,除享受大学毕业生各项补贴外,3年内每年补助10万元。
咨询电话:0516-68069559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支持政策
1.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2.购房补贴。高级技师、技师在睢宁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A.高级技师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B.技师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C.非睢宁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4.技能培训补贴。对在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高级技师4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
县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留睢宁就业的,可享受相应标准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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