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拥有魏集镇户籍或长期在魏集镇生活、工作的人员(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魏集镇生活或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1980年3月~2007年3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在读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后备资格);
5.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大学毕业生、致富能手、种植养殖大户等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黄赌毒”等问题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